2008年6月1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金蝉脱壳计难逃法官的“火眼金睛”
方忠哨

  既想逃避债务、又想保住房子的林某,竟虚构债务串通朋友起诉自己。结果,他被平阳法院处司法拘留10天,两位朋友也分别被罚款1000元。
  林某近年来因经商不顺等原因,负债较多。上个月,有两人起诉向林某追债共计10万元。怕自己在县城的一处商品房会因此而保不住,林某就要求朋友潘某也以讨债为名来起诉自己。潘某答应后,林某即伪造了一张欠潘某20万元及利息5万元的欠条,落款时间为2007年1月。潘某据此向法院起诉,称2004年3月,林某说为了子女想换个环境,向其借款20万元在县城添置房屋。
  庭审中,法官发现原、被告对这笔借款在3年后才出具欠条的原因和经过说法不一。潘某说当时妻子在场,而被告林某却支支吾吾不置可否。法官找潘某妻子谈话,潘妻则一会说当时在场,一会又说记不得了。于是,法官分别对原、被告进行了法制教育,说明了作伪证的法律后果,潘某和林某这才承认,并无这笔债务。
  但事情还没结束,法院在审理另一起由原告蔡某诉林某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,林某已承认该笔债务有部分是虚假的,而原告蔡某却仍坚持说被告借款是5万元。当得知林某已说了实话时,蔡某还一脸不高兴,埋怨他反复不定。而实际上蔡某只借给林某1万元。
  鉴于原告潘某、蔡某和被告林某恶意串通,共同实施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法院决定对怂恿他人恶意起诉的林某处以司法拘留10天,两位参与者各罚款1000元。得知这一结果,林某真是后悔不已。